|
河南省教育廳:2022年河南省考重要提示时间:2022-07-07 距離河南省202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又近了一天,不知道伙伴們備戰得如何了?重要提示,可以打印準考證啦! 根據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此前發布的《關于重啟河南省202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的公告》,筆試和準考證打印時間安排如下↓ 河南省202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 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22年7月9日下午14∶00~16∶30,申論; 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安專業科目。 已確認并繳費的報考者,于7月4日9∶00至7月8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確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者可于8月12日后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名次。面試時間初步定為8月底,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或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發布的公告為準。 河南省2022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 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 已確認并繳費的報考者,于7月4日9:00至7月8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7月29日后,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名次。面試時間初步定為8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或遴選機關發布的公告為準。 河南省2022年省轄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與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同步開展。 注意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筆試疫情防控要求將提前在筆試所在地公務員考錄專用網站發布,請廣大報考者隨時關注并嚴格執行,做好筆試準備。因未落實屬地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無法參加筆試的,由報考者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6月23日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發布的《河南省202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省直考區)和河南省2022年公開遴選公務員(省直考區)參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及溫馨提示》,請廣大考生通過“豫事辦”“鄭好辦”APP或者“鄭州發布”微信公眾號,查詢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最新發布的疫情防控措施,并嚴格執行。 一、考生參考的健康及相關要求 (一)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無異常的考生須提供第一場開考時間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現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二)健康碼為綠碼,但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考前14天到達或途經標有*號城市的考生須提供第1場開考前72小時內的兩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兩次核酸檢測時間間隔需超過24小時)、且現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三)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載打印、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確保信息準確、屬實,不得虛報、瞞報。 (四)考生進入考場時須帶齊準考證、有效期內身份證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交考場內監考人員。 (五)在考試全程應當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 (六)考生進出考點、考場時,應保持1米以上間距,有序行進,避免人員聚集。 二、不得參加考試的情形 (一)健康碼為黃碼或紅碼的; (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黃卡或紅卡的; (三)不能提供第一場開考時間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考前14天到達或途經標有*號城市但不能提供72小時內兩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兩次核酸檢測時間間隔需超過24小時)的; (四)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的; (五)有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可疑癥狀,經現場醫務人員評估不能參加考試的; (六)考前14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觸者); (七)考前21天內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八)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九)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區域旅居史的; (十)考前21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十一)其他特殊情形經由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判斷不得參考的。 三、溫馨提示 (一)請廣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支付寶小程序“豫事辦”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持續關注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 (二)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三)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忌M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四)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試期間,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等癥狀的考生,經現場醫務人員研判,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 (六)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七)考生應在無禁忌的情況下按“應接盡接”原則,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 (八)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本須知中未提及的有關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將根據疫情形勢適時調整,請廣大考生持續關注考點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試機構網站通知,嚴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